他没有高中学历,找工作处处碰壁,只能靠T力活维生。这几年,他做过工地粗工、搬家工人、货运司机助手、外送员、市场搬运工——只要能赚钱,什麽粗活都做过。他练就了一身本事,可以扛起b自己还重的货物,可以连续站十几个小时不喊累,但身T早已被过度劳损拖垮,膝盖和腰经常隐隐作痛,才二十几岁的年纪,T检报告上却已经出现中年人才有的问题。
地下钱庄的债,他还了六年多,本金早就还完了,但利滚利的关系,帐目始终还不清。讨债的人偶尔还是会上门,虽然不像当年那麽嚣张,但那种被人拿着帐本堵在巷口、在邻居面前颜面尽失的日子,他已经习惯了,习惯到麻木。
家里最缺钱的那几年,他曾经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——手机、电动、甚至国中时得的奖盃,全都拿去二手店或当舖换了几张钞票。他也曾抱着那把吉他,站在当舖柜台前站了很久,老板估了个价,他却怎麽样都开不了口。最後他把吉他重新背回去,藉口是「再想想」,但他心里清楚,那不是舍不得几千块,是舍不得那个还没送出去的、关於季恩的秘密。他把吉他用旧布包好,塞进衣柜最底层,锁进租屋处最不起眼的角落,宁可少吃两餐,也没有再动过卖掉它的念头。
他一天通常要接三到四份日结或计时工作,早上五点多起床去果菜市场卸货,中午转去工地扛材料,下午再去搬家公司支援,晚上如果T力还撑得住,就去接物流的临时缺。三餐几乎都是最便宜的东西打发——超商过期即期品、路边摊最便宜的自助餐、或者乾脆一颗饭团配一瓶水,撑过一天算一天。
他没有交过nV朋友,也没想过这件事。他总觉得,自己这样的人生,不该再拖累任何人。
季恩出道的消息,是他透过超商里播放的音乐台新闻才知道的。他站在收银台後面,看着电视萤幕上那个闪闪发光、光鲜亮丽的nV孩,愣了很久,久到後面排队的客人不耐烦地敲了敲柜台。
从那天起,他开始偷偷关注她的消息——不是透过追踪帐号,他甚至不敢按下追踪,怕哪天被人发现、被媒T挖出什麽过去的关联,反而害了她。他只是每次经过便利商店、经过街边的电视墙,看到她的新闻、听到她的歌,都会下意识地停下脚步,多看几眼,多听几秒。
他心里有一种很矛盾的情绪——为她感到骄傲,却又清清楚楚地明白,那个舞台上闪闪发光的nV孩,跟自己现在的人生,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。
有一次,他在路边看到她代言的看板,巨大的海报上,她笑得灿烂,眼神明亮。他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,忽然想起高三那年,她坐在他身边,撞着他的肩膀说「你最好给我准备一个超级惊喜」的样子。
他嘴角不自觉地扯出一个很淡、很苦涩的笑。
「你做到了。」他低声说,声音几乎被路上的车声淹没,「你真的做到了,季恩。」
他从没想过,自己有一天,会再次站在离她这麽近的地方。
(第五章完,第一部:过去,全部完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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