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自进入数峰青以来就一直伏在桌面发抖,未沾酒精却汗湿脊背。
我点燃他偏爱的雪茄递去,被他挥手推开。
“不想喝烈酒,起码来杯金汤力吧。”我有点难过,把最不起眼、也最不贵的那杯推到他面前,小心期待地望着他:“我让他们多加了一片柠檬。”就像他以前喜欢的那样。
他的嘴唇苍白,指尖深陷小腹,盯着金汤力许久,偏开头,没吭声。
出门前我没把他的尿道塞拿出来,以为他会喜欢,可惜事实并非如此。
1997灌给我的背景信息里,我和隋唐玩过无数这类把戏,他曾发丝湿透贴在耳侧,分腿跪在我面前舔舐,下巴上有一颗痣,笑起来时就像那种被很好地豢养起来的小狐狸,有油光水滑的皮毛和泛着水光似的笑涡。
那时性还没有堕落成话语的替代品,我们追逐情欲像牧人择水草丰美之地而居,忍耐是祭祀必需的舞,我朝拜的是他腿间的神明。
但是……从什么时候起呢,我沦落为被神鄙弃的子民,只剩舌尖一点令人羞惭的馋意。
我扣住隋唐的手腕,端来酒杯,控制着酒杯倾斜的幅度要喂他喝下去,他推拒,我不听,一个不慎,推搡间酒都洒在了他脸上。
他的额头、发间都是泛着酒腥的黏腻液体,我想抽纸巾擦,但是需要跨过他的身体才能拿到,结果他攥紧拳头就要朝我挥来,我抄起最近的威士忌瓶就砸过去,可咫尺之间,我的动作又停住,转而抵住他下巴往他喉咙灌,他不肯,我摁住他的肩,过了一会他呛水了,我继续灌。
又过了一会他浑身上下都泛起不正常的红,胸口剧烈地起伏,我继续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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